露臺玻璃屋主要集中在一樓跟頂樓,而且以新建社區居多,陽台、露臺、樓頂都是改建玻璃屋的場所,不過業主們搭建玻璃屋的目的卻各不相同,有人是為了增加採光,有人是為了遮風擋雨,也有人要的就是那種小資的感覺。一片玻璃幕墻,一塊玻璃天花板,圍成頂樓一個透明的空間。裡面放一把長椅,擺一張小桌,喝個茶、看看報,很是愜意。
最近兩年這種讓居民在自家愜意享受陽光的玻璃屋開始多了起來。但是記者調查採訪中發現,玻璃屋看似愜意的背後,也埋藏著很多隱患,就連玻璃屋本身是不是違章建築,目前相關部門也莫衷一是。
露臺加蓋玻璃屋合法嗎?
很多業主在自家房頂或者露臺建一個玻璃屋無可厚非,往往也沒有咨詢物業或者相關單位,到玻璃屋建好之後,相關部分則要求拆除。所以如何界定玻璃屋是否是違章建築,了解清楚再建不遲。
首先,很多開發商利用買樓頂送露臺的噱頭刺激消費者買房,熟不知露臺是整棟大樓共有,不能搭建玻璃屋,所以基於這一點,我們要了解物業的相關規定,如果能作為私有,則物業不會插手。
頂樓露臺玻璃屋違章處理辦法
其次,看搭建的玻璃屋是否影響鄰居採光,即使露臺是你的,物業不管你違建,樓下的業主也會到處投訴,甚至朝你吐唾沫的事情也是有的,所以一定要考慮鄰裡的採光問題。
玻璃屋是否影響鄰居採光
玻璃屋是否違規搭建
取決於所占露臺是否為業主共有
1、業主共有
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屬於違建
2、業主私人所有
a)相關條約中有禁止搭建“玻璃屋”的條款
則業主不可以搭建玻璃屋
b)相關條約中沒有禁止搭建“玻璃屋”的條款
則在不影響其他業主採光的前提下可以搭建玻璃屋
對已有的建築設施進行修整或重建
都必須要報備物業,與物業、開發商溝通協商
並去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到規劃局進行申請備案
玻璃屋的搭建會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比如說在開發時已經存在的露臺基礎上改建
【住家玄關門】口就蓋房,租給賣早點的,焊個鐵棚子,就成了私人車庫了,隻要有點空地,馬上有人占上,這樣的社區還能住人嗎?
其實還有許多數不清的案例,歸結一句便是拆拆拆!所以說,玻璃屋的搭建事前準備非常重要,咨詢物業、主動與其他業主溝通乃重中之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築區劃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以及車位、攤位等特定空間,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專有部分:
(一)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臺等,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
也就是說,在購買住宅時,如果露臺已經被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屬於該住宅的規劃范圍內,業主作為住宅的合法使用權人,隻要在對露臺的裝飾裝修過程中沒有侵害到其他業主的利益或違背了物業管理規約的約定,就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對露臺進行裝飾裝修,物業無權進行幹涉。
但如果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業主私自對露臺進行裝飾裝修屬於違反規劃進行裝飾裝修,物業管理單位才有權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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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臺加蓋合法-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