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年這種讓居民在自家愜意享受陽光的玻璃屋開始多了起來。但是記者調查採訪中發現,玻璃屋看似愜意的背後,也埋藏著很多隱患,就連玻璃屋本身是不是違章建築,目前相關部門也莫衷一是。
一般看露臺玻璃屋是否違規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臺是否為業主共有,如果是業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屬於違建;如果該露臺是業主私人所有,那麼也要看在相關條約中是否有禁止搭建玻璃屋的條款,如果有相關條款,那麼業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該露臺是業主私人所有且沒有相關條款規定禁止搭建,那麼業主想要搭建;玻璃屋的話,也要在不影響他人採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
如果要對已有的建築設施進行修整或重建,都必須要報備物業,與物業、開發商溝通協商,並去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到規劃局進行申請備案。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玻璃屋的搭建還是會根據情況酌情處理的,比如說在開發時已經存在的露臺基礎上改建,入戶查處有難度,另外,這種情況下,出於安全考慮,也就默許業主進行封閉了。如果是在樓頂或者在沒有的基礎上加蓋玻璃屋,那麼肯定屬於違章建築,必須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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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玻璃屋違建-01